七六网为您带来《七八十年代投机倒把(打击投机倒把)》,本文围绕七八十年代投机倒把展开分析,讲述了关于七八十年代投机倒把相关的内容,希望您能在本文中获取到有用的信息!

  《人世间》第九集中,骆士宾、水自流二人被定为“投机倒把分子”游街示众,后又入狱服刑。那么,当时的投机倒把是指什么呢?相信很多人并不了解。

七八十年代投机倒把(打击投机倒把)

  对此,由于1979年《刑法》没有给出定义,故1981年1月7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加强市场管理 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》,其中明确规定,“下列行为,属于投机倒把活动”:

  1、非法倒卖工农业生产资料;

  2、抬价抢购国家计划收购物资,破坏国家收购计划;

  3、从国营和供销合作社零售商店套购商品、转手加价出售;

  4、个人坐地转手批发;

  5、黑市经纪,牟取暴利;

  6、买空卖空,转包渔利;

  7、欺行霸市、囤积居奇,哄抬物价;

  8、倒卖计划供应票证和银行有价证券;

  9、倒卖金银、外币、珠宝、文物、外货、贵重药材;

  10、偷工减料、掺杂使假、以假充真,骗钱牟利;

  11、以替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办理业务为名,巧立名目,招摇撞骗,掠取财物;

  12、出卖证明、发票、合同,代出证明、代开发票、代订合同,提供银行帐户、支票、现金,从中牟取非法收入。

《七八十年代投机倒把(打击投机倒把)》来自网络,本文围绕七八十年代投机倒把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,仅作参考。

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本站原创发布。任何个人或组织,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,禁止复制、盗用、采集、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、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